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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历届毕业证样本

2019-04-19 22:19   在线客服②: 人气: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历届毕业证样本由高中生受益网搜集整理发布,如需查看模板请点击山东省中专毕业证样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04年,是在学校基本准则

服务同学 奉献社会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第三条协会宗旨:服务同学 奉献社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自创建伊始,便致力于提高会员思想道德修养,弘扬团队协作精神,培养会员的社会责任感,增强会员的社会服务意识。他们积极投身社会环境保护、无偿献血、交通秩序维持、扶弱助残、社区服务、义务支教、重大节会等志愿服务活动,不仅增强了社会适应和实践能力,而且树立了学校良好的外部形象,得到了学校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院青协章程

由高中生受益网编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院青协”)

第二条协会性质:院青协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由全院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组织。在立足学院的基础上,积极面向社会组织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是一个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集公益性和服务性为一体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服务同学 奉献社会

第四条协会准则: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为环境保护、敬老爱老、义务支教、扶弱助残、文明劝导、无偿献血、重大节会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承认院青协章程,通过院青协纳新、筛选、注册登记等程序,符合条件者即可成为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依法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

(三)有监督院青协工作及对院青协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院青协章程,执行院青协决议;

(二)参加院青协活动,完成院青协交办的任务;

(三)维护院青协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院青协组织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设立主席1名,副主席4名,各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4-5名。协会下设办公室、秘书处、组织部、网络部、外联部、调研部、宣传部、策划部、信息采集部共9个部门。院青协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管理责任制度。

(一)主席

1、负责院青协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协会主席团会议、各部长会议、全体会员大会,讨论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布置各项工作,积极完成学生工作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每学期提出协会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组织计划的实施,并检查和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协会章程和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向学生工作处提名协会干部人选;

4、积极协助学生工作处检查督促协会各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主席

1、协助主席做好协会有关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直接参与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3、向院青协主席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

1、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并定期组织院青协全体成员进行电脑办公软件操作培训;

2、每学期开学4周内,制作院青协全体会员通讯录,并在学期中、学期末对通讯录进行实时更新;

3、做好会议的签到考评和会议记录工作;

4、做好会议或活动的场地申请工作;

5、下发会议或活动通知;

6、协助主席团做好财务管理及调度,做好报销工作;

7、做好活动资料整理及保管工作;

8、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秘书处

1、具备一定的写作水平,并定期组织院青协全体成员进行相关表格填写规范的培训;

2、跟踪报道活动过程,撰写活动新闻稿,做到及时、准确、高效;

3、安排好值班人员,为参与活动或值班人员开具证明;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组织部

1、负责院青协纳新、换届、调配、离职、开除等人员变动备案工作;

2、为院青协成员开具学期末素质拓展分加分证明;

3、负责院青协成员的考核评定工作;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外联部

1、负责外出联系,协调院青协活动的相关事宜;

2、保持并增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提高院青协的知名度;

3、组织开展校内及校际学生组织经验交流活动;

4、负责保管好院青协的各项物资;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调研部

1、活动结束后3天内,前往活动地点调研活动反馈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负责院青协志愿者工作证的设计、替换和发放;

3、建立健全线下舆情信息监管及反馈制度。面对国内外热点问题、校园突出问题、学生关注的重大事件及其他问题时,及时对院青协全体成员的意识形态进行调研,全面掌握全体成员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至学生工作处;

4、调研统计日常生活中院青协成员及其他同学对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对同学们提出的意见及时反馈,对同学们提出的建议及时整理上报;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策划部

1、草拟学期活动计划,除固定活动外,保证计划中有新活动,并且要求活动计划具体、详细、周全、可行;

2、负责对本部门及院青协其他部门提交活动策划书的格式、规范进行审核、修改,对有可行性的活动及时告知主席团及相关部门;

3、负责每次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策划书进行复印,并交由老师签名、盖章,送至组织部认证;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宣传部

1、做好院青协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

2、负责院青协活动的摄影摄像工作;

3、跟踪活动全过程,随时做好展板、海报宣传工作;

4、召开院青协会议时,提前布置会场,书写会议主题;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信息采集部

1、负责院青协文艺活动节目的安排、构思、主持及表演;

2、负责审核各部门节目是否符合活动要求;

3、负责制作留存院青协活动纪念册;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网络部

1、负责运营、由高中生受益网编辑、更新、维护院青协公众号及其他与院青协有关的网络平台;

2、建立健全线上舆情信息监管及反馈制度。负责监督、审核院青协成员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言论、文章、照片、视频等资料;若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不当言论,应保留证据,并及时上报至学生工作处;

3、熟练掌握“志愿者打卡器”app的使用方法,将院青协每次活动进行打卡记录;

4、定期在网络平台内发布积极向上的素材,传播正能量;

5、培训院青协中具备网络特长的同学,利用网络平台扩大院青协的影响力;

6、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条对院青协章程的修改,须经主席团表决通过后报学生工作处审议。

第十一条对院青协修改后的章程,须经学生工作处审议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所有。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院青协组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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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院青协”)自身组织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增强协会成员的社会服务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特制定《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性质:院青协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由全院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组织。在立足学院的基础上,积极面向社会组织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是一个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集公益性和服务性为一体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

第二条宗旨:服务同学 奉献社会

第三条准则: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院青协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应按照《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中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各部门副部长及会员应协助部长完成相关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院青协举办大型活动时,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应到场并及时做好活动的组织、监督、协调等工作。(特殊情况应向相关负责人请假)。

第六条各部门应准时参加例会,并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第七条院青协的全体会员应遵守本办法及协会其他规章制度。

第八条对院青协的全体会员实行量化管理考核制度,由主席团授权组织部执行。

第三章 考核制度

第九条考核总纲:

(一)考核实行月评制。每月末,各部门部长负责对本部门会员的工作量进行统计,并填写、检查考核成绩表,再交由组织部统一汇总、备案。考核成绩表每两个月由组织部部长以文件形式交由学院老师查阅。

(二)院青协每月考核应由主席团监督,考核结果在公布之前须经过协会内部公示、学院老师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考核成果是评选院青协“优秀干事”、“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部门”等荣誉称号及主席团、部长、副部长竞聘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成绩应遵循“以加分鼓励为主,以扣分批评为辅”的原则。

(五)考核成绩表中的加分项或者扣分项应严格按照 本办法及《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成绩表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填写。考核成绩表中分数的依据主要来源于各部门部长对本部门会员工作量、个人荣誉及违纪情况的统计。

(七)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应在成绩公布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汇报到所属部门的部长处审查;审查结果确有异议,再由所属部门的部长与组织部部长进行反馈,并将整理后的材料上报至主席团,进行最终审议。过期视为无异议,不得越级上报或以其他不文明的方式解决。

(八)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方面占30%;学习方面占30%;生活方面占10%;工作方面占30%)。

第十条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院青协考核成绩表由四部分组成:“思想方面”、“学习方面”、“生活方面”、“工作方面”。

(二)“思想方面”考核分值为100分,占考核成绩表总成绩的30%。具体内容如下:

1、能够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2、道德准则和思想觉悟较高,能够尊敬师长、热爱集体、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3、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学习方面”考核分值100分,占考核成绩表总成绩的30%。具体内容如下:

1、是否有迟到、旷课、挂科及违纪现象。

2、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努力使自己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大学生。

3、态度端正,目标明确,牢固的掌握了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4、本月内出现一次上课迟到、早退、睡觉、玩手机、说话、教室内吃饭等违纪行为者,考核表学习方面扣15分,扣完为止。

5、本月内出现一次旷课、挂科等违纪行为者,考核表学习方面扣20分,扣完为止。

(四)“生活方面”考核分值100分,占考核成绩表总成绩的10%。具体如下:

1、是否有夜不归宿、打架斗殴及其他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行为。

2、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作风优良、以身作则。

3、本学期内出现一次夜不归宿、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者,考核表生活方面扣20分,扣完为止。

4、本学期内出现一次校园内抽烟等违纪行为者,考核表生活方面扣10分,扣完为止。

5、本学期内出现一次校园交往过密等不文明行为者,考核表生活方面扣10分,扣完为止。

6、本学期内生活方面出现除上述以外其他问题者,视情况严重程度扣1-15分。

(五)“工作方面”考核分值100分,占考核成绩表总成绩的30%。具体内容如下:

1、部门内部常规工作是否全部按时完成。部门内部常规工作基础分为20分,每多负责一项工作加10分,加满50分为止。

2、组织、参与及完成工作情况。基础分为15分,每多组织、参与一次活动或任务者加5分,加满30分为止。

3、例会和团学活动考勤情况。本学期内请假三次以上者,考核表工作方面扣2分;无故旷会或未经批准擅自缺席者,考核表工作方面扣3分;扣完为止。

4、由学院老师、院青协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是否按时完成。基础分为5分,每完成一项交办的工作者,考核表工作方面加2分,加满10分为止。对学院老师和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无故不执行者扣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5、是否具有合作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责任感。

6、院青协全体会员都应该对安排的任务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对其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所扣分值不超过5分)

7、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在工作期间有勾心斗角者酌情扣5-10分。态度不端正者每次扣5分。

第四章 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院青协全体会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良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向党组织及团组织靠拢,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十二条院青协全体会员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

第十三条院青协全体会员应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院青协全体会员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踏实,具有开拓精神。

第十五条院青协全体会员应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具有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

第十六条院青协全体会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扎实肯干,积极主动,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十七条院青协全体会员办事应力求从实际出发,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十八条院青协全体会员应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院青协全体会员应服从学院老师的安排。

第二十条院青协全体会员严禁利用协会名义做损害协会乃至学院名誉的事情。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院青协全体会员有以下情况者可获“优秀干事”、“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评选资格:

1、多次参与志愿活动,且在各项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优异者;

2、对院青协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3、组织或参与的活动受到全院师生好评者;

4、在青年志愿者行列中,做出重大贡献,有较大的社会影响者;

5、班级成绩优异,并获得多项荣誉称号者。

第二十二条院青协全体会员有以下情况者可予以相应的素质拓展分奖励:

1、积极主动参与院青协日常工作者;

2、超额完成任务或短时间内高质、高量完成任务者;

3、主动要求完成大量工作者。

第二十三条其他情况视具体情节经主席团、学院老师同意后酌情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院青协全体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收取会费,一经发现,取消协会负责人职务,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例会、值班以及协会组织的活动不可多次请假、迟到、早退、旷会。连续三次请假视为一次迟到,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视为一次旷会,连续三次旷会视为自动退部。

第二十六条院青协全体会员如有以下情况者予以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在考核成绩表中扣除相应部分分数:

1、不服从院青协集体安排者;

2、参与活动不认真者;

3、参加活动擅离岗位或消极怠工者;

4、上交材料不及时者;

5、内部搞分裂,不团结他人,与其他部门产生矛盾者;

6、多次无理由不参加协会集体活动者;

第二十七条院青协全体会员如有以下情况者予以退会处理:

1、违反学院规章制度或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3、违反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

4、累积三次以上无故旷会者;

5、累积三次以上办公室值班未到者;

6、恶意破坏院青协形象、散播虚假信息者;

7、活动中特立独行,行为不符合志愿者身份者;

8、弄虚作假,虚报发票、收据者;

9、唆使协会其他会员违背协会、学院制度者。

第二十八条因违反本办法第五章相关规定而至退会者,应经过主席团商讨、学院老师同意后,由组织部代为执行。

第六章 人员变动制度

第二十九条院青协每学年组织一次纳新活动。纳新活动包括现场纳新及面试两个环节。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安排具体事宜,办公室负责统计面试会员信息,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其他部门辅助共同纳新,共同面试。面试结果由各部门分别传达至相关人员。

第三十条未能参加集体面试的新生,如有意向加入院青协,应单独填写入会申请书,经主席团及相应部门部长面试通过后方可加入。

第三十一条提前退会者,应填写退会申请,说明退会理由,并经主席团及相应部门部长同意后方可退会。对擅自离职者,院青协将在征求学院老师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分。

第三十二条院青协换届竞聘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部门推荐、资格审查、竞聘演讲、学院公示、试用任命等环节进行。

第三十三条原则上,院青协设有主席一名,副主席四名,各部门部长共计八名,副部长每部门四到五名。其他情况根据学院具体要求而定。

第三十四条院青协换届选举之后,各部门部长应把本部门所有工作资料及时转交至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以保证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院团委所有。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现任协会主席以及部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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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主席团成员:

职位姓名分管部门
主席李文辉网络部
副主席韩广台策划部

宣传部

副主席徐晓凡外联部

调研部

副主席郭烨秘书处

信息采集部

副主席刘旭办公室

组织部

各部门现任部长:

职位姓名所属部门
部长徐倩办公室
部长王方方秘书处
部长周玉孟策划部
部长张新丹调研部
部长宫伟娜外联部
部长刘俊宏网络部
部长臧文杰宣传部
部长葛松梅组织部
部长侯晓艳信息采集部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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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节活动(2张)

义务助残活动(6张)

“礼行天下,仪美经贸”志愿服务活动(8张)

志愿者在汽车站维持秩序(2张)

志愿者们参加支教活动(4张)

义务助残志愿服务活动(4张)

志愿者们前往潍坊前展学校参加元旦晚会(6张)

志愿者助力山东省第八届全民健身运动会(2张)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协会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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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点滴关爱情,温暖送身边”义务助残活动[1]

我院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受团市委表彰[2]

我院开展“倾心公益路,点亮博爱灯”义务支教活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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